治理

罗氏致力于为所有利益相关者服务. 作为成功实现这一承诺的基础,365ASIA亚洲版的企业管治原则相应地将365ASIA亚洲版的业务活动的重点放在可持续的价值创造和创新上,并规定了符合公认的良好企业管治标准和透明沟通政策的管理文化.

董事会 代表本集团的所有人(股东及无表决权权益证券的持有人). 它负责集团成功的长期管理,因此做出战略决策并决定业务结构. 为了尽可能有效地履行其职责,董事会任命了四名董事 董事会委员会 ,每个机构都有特定的职权范围.

董事会分配公司经营管理的责任.e. 所有具体的中短期措施-以 企业执行委员会 . 因此, 公司执行委员会也由董事会任命和监督.

作为一个身体, 公司执行委员会只处理影响所有部门和职能的业务事宜.e. 公司作为一个整体. 公司执行委员会的个别成员, 然而, 执行与其个人业务领域(部门或职能)相关的所有管理任务.

这种明确的区分在 罗氏控股有限公司章程 , 并符合瑞士公司的指令和瑞士义务法典的相关法定规范.

罗氏集团符合公司治理方面的所有要求,遵守现有的法律法规, 由瑞士商业联合会economiesuisse颁布的SIX(瑞士证券交易所)指令和瑞士公司治理最佳实践守则.

现有的内部基础,具体来说是 公司章程和附例 , 考虑公司管理和监督所需的所有原则,以确保强有力的公司治理, 包括必要的制衡.

详细的职责和能力的365asia治理在各自的文章 规章制度 .

生化需氧量
董事会主席
董事会副主席
首席执行官
CEC
中央行政会议成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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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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